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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陕西省教书育人终身荣誉奖”呼秀珍同志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2] 阅读次数:[ ]

关于向“陕西省教书育人终身荣誉奖”呼秀珍

同志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呼秀珍,女,194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65年参加工作,中学语文特级教师,咸阳市渭城区道北铁中退休教师。

 呼秀珍同志在近50年的从教生涯中,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在平凡的教师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劳模、陕西省劳模和陕西省道德模范等30多项荣誉称号,连续 20年担任省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职务,两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在呼秀珍的带领下,一家三代都以雷锋为榜样,在各自的岗位上践行社会公德,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有机地融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实践当中,无私地帮助了数十名家庭困难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顺利完成了学业。在呼秀珍同志的影响下,一家人中先后有5人获得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和学生、家长的尊敬和爱戴。她退休20年,一天也没有离开教师岗位,仍在默默地教书育人,不计报酬。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委,咸阳市委、市政府,铁一局党委先后做出向她学习的决定。《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十多家媒体报道了她的事迹。

呼秀珍同志的先进事迹,体现了一个人民教师的道德风范。在她身上体现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和教育精神。为彰显呼秀珍同志的先进事迹及其为陕西省教育系统做出的突出贡献,近日,陕西省教育厅授予呼秀珍同志“陕西省教书育人终身荣誉奖”。

校党委号召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呼秀珍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忠诚事业,献身教育的崇高品质;学习她退休不退岗,始终如一的奋斗精神;学习她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感人风范。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当前学习《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习近平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奋发进取,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潜心教书育人,积极践行好老师的四个标准,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党委宣传部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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