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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文理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 阅读次数:[ ]

  西安文理学院

  关于开展“文理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我校教师道德建设的基础,推进文明校园建设,集中展示我校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和“三风”建设丰硕成果,更加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参与和支持道德建设、“三风”建设,为建设西安大学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按照《关于对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在我校广泛开展文理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积极宣传表彰好人好事,在我校形成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道德风尚,为学校的“三风”建设取得更好成效打下道德基础。

  二、组织领导

  “文理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评选和专家评审工作。

  三、评选标准与奖项设置

  “文理好人”评选设立“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个奖项评选3人,共评选15名“文理好人”予以表彰奖励。

  文理好人的基本评选标准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文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师生公认,特别是在学校“三风”建设中表现突出。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文理助人为乐好人: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师生赞誉;

  文理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文理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

  文理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服务师生、提高效率等方面影响广泛;

  文理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四、评选方式与时间安排

  “文理好人”候选人基层推荐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通过党支部酝酿推荐,党总支开展联评,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推荐每一类别最少1人,最多3人。推荐出的候选人要按类别填报推荐表,并附不超过1000字的事迹材料和100字以内的事迹概括,并提供工作学习照、生活照各1张(不小于2M),于11月2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381460276@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各党总支要充分发动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到活动中,通过支部酝酿推荐,总支联评,学校评选三个层面,使本次活动真正做到师生评、评师生,师生学、学师生,使推出的文理好人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推动评选工作成为师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道德实践。要将评选活动与日常开展“三风”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紧密结合,不断巩固提升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成果。

  (二)注重宣传引导。学校将在校报、广播、校园网以及学校微信公共平台上大力宣传宣传先进典型的崇高品质,真正使评选表彰文理好人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3)突出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的原则,把推荐评选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高的文理好人评选出来。

  附件1:文理助人为乐好人推荐表

  附件2:文理见义勇为好人推荐表

  附件3:文理敬业奉献好人推荐表

  附件4:文理诚实守信好人推荐表

  附件5:文理孝老爱亲好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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