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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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我校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8] 阅读次数:[ ]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探索我校理论学习新机制,着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力争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我校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
  1.人员组成: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秘书各一名,成员由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支委、所属党总支的中层领导干部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各学院可吸收办公室、教研室及学工办主任等科级干部共同参加学习。各学院每学期至少邀请一次主管校领导参加本单位的学习研讨活动。
  2.分工与职责:组长、副组长负责提出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确定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做好学习记录,负责签到考勤,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成员要按时参加中心组安排的各项学习讨论活动,做好学习笔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
  3.学习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时事政策、法律和科技知识等;高等教育改革有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
  4.学习要求:二级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一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并建立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
  5.在抓好中心组学习的同时,各党总支要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见附件1),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的理论学习。同时参考《西安文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见附件2),制定本单位中心组学习制度。请各党总支填写《西安文理学院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立审批表》(见附件3),于11月30日前将《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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