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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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校园“手机报”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1] 阅读次数:[ ]

  各部门、各学院:
  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为广泛宣传报道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开通了“文理手机报”。“手机报”运行以来,既宣传了学校的工作动态,又使广大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可。但同时也存在数量繁多、新闻价值不高的现象,未能反应出教育教学的成果。
  为完善规范“文理手机报”管理,现要求如下:
  1.信息内容:
  信息发送以各部门、各学院的重大活动、对外交流、教育教学的成果、获奖等信息为主,常规工作不予发送。遇特殊信息,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2.审批单位:
  新闻类由党委宣传部审批;通知、公告类由党政办审批。
  3.发送程序:
  申报单位在宣传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文理手机报”(新闻类)审批表,在党政办网页下载“文理手机报”(通知公告类)审批表,填写有关内容,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审批单位进行内容审批,送网教中心负责人复审后,由网教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发送信息。
  如遇非工作日发送信息,申报单位应以手机短信形式,新闻类发至宣传部杨姗姗手机(18991866853),通知公告类发至党政办孙尚文手机(18991866513),通过审批单位负责人电话审批后发送。
  4.发送范围:
  ①全校已配发的所有“189”手机;
  ②非“189”手机的教职员工:有意加入“文理手机报”的教职员工请与网教中心联系,办理免费接收信息手续,联系人:雷佩莹(18991866117)。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文理手机报”(新闻类)审批表》
  2.《西安文理学院“文理手机报”(通知公告类)审批表》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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