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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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报销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9] 阅读次数:[ ]
  定于2009年11月16日—2009年11月19日收取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单据(不包括离休保健对象和2009年到我院参加工作人员)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1月16日(星期一)
  上午8:30—13:00
  翠华路老年活动室
  11月17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五味什字老年活动室
  【大皮院的老年同志请到五味什字活动室报销医疗费】
  11月18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
  幼儿师范学院老年活动室
  11月19日(星期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6:30
  卫生所二楼医保办
  请各位老师相互告知!逾期不再报销!
  请各位妥善安排时间,就近选择地点报销!
  卫生所医保办
  200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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