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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19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9-03-22] 阅读次数:[ ]

 

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

2019年第3期)

西安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编            2019227

● 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重要论述及农村党建工作专题学习

● 参考资料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重要论述摘编

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参考资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

重要论述摘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摘编如下,供广大教职工阅读学习,以指导和促进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3月17日)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奋斗历程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和非凡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学校继承光荣传统,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承担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如弓弩,才如箭镞。”希望同学们珍惜美好时光,砥砺品德,陶冶情操,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掌握真才实学,努力成为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迎来100周年校庆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全校学生的回信》(2013年10月1日)

2013年11月3日 ,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排碧乡十八洞村在低保户施成付家院子里和村干部、村民代表等座谈。习近平说,我今天来,目的很明确,就是看望湖南少数民族乡亲们。我说了,要看真正少数民族的村子,不要临时收拾,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真正了解大家的生活状况。

我这次到湘西来,主要是看望乡亲们,同大家一起商量脱贫致富奔小康之策,看到一些群众生活还很艰苦,感到责任重大。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

扶贫不能“手榴弹炸跳蚤”,“遍撒胡椒面”解决不了大问题。必须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 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三件事要做实:一是发展生产要实事求是,二是要有基本公共保障,三是下一代要接受教育。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想方设法,把现实问题一件件解决,探索可复制的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调研时的讲话》( 2013年11月)

独龙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这里深处峡谷,仅有一条独龙江公路通往外界,每年有半年大雪封山、与世隔离,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云南乃至全国最为贫穷落后的地区。2014年元旦前夕,习总书记接到了当地群众的来信,得知独龙江公路隧道即将贯通的消息后,十分高兴,立即作出批示,“希望独龙族的乡亲们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帮助下,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迎战各种困难,顺应自然规律,科学组织和安排生产生活,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与全国其他兄弟民族一道过上小康生活的美好梦想。”

---《习近平总书记得知独龙江公路隧道即将贯通的消息后作出批示》(2014年1月3日)

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把内蒙古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屏障。

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守,就是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内蒙古少数民族美好的精神家园;望,就是登高望远,规划事业、谋求发展要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跳出内蒙古,有宽广的世界眼光,有大局意识;相助,就是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农历马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内蒙古,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2014年1月27日)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民族地区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都要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要坚决依法惩处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

---《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少数民族界委员时的讲话》(2014年3月4日)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法律、基本制度以及体制机制,就是要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旗帜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也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把民族团结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用先进思想和真善美的言行占领宣传舆论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的讲话》(2014年4月27日-30日)

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民族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越要加强民族团结,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部署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工作,推进“双语”教育,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要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2014年5月28日至29日)

六十年来,在建设和养护公路的过程中,形成和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顽强拼搏、甘当路石,军民一家、民族团结的“两路”精神。新形势下,要继续弘扬“两路”精神,养好两路,保障畅通,使川藏、青藏公路始终成为民族团结之路、西藏文明进步之路、西藏各族同胞共同富裕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就川藏青藏公路建成通车6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2014年8月6日)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同时,我们的民族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这一课,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是有充分保障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至29日)

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要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精准发力,确保如期啃下少数民族脱贫这块“硬骨头”,确保各族群众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民委一份简报上批示》(2015年1月29日)

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各级党委要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5月18日至20日)

7月16日下午,习近平来到吉林省延边州海兰江畔的和龙市东城镇光东村李龙植家。习近平说,这是他第一次到朝鲜族聚居区考察调研。当得知一些村民还在使用传统的旱厕,习近平指出,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也要不断推进,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基本公共服务要更多向农村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习近平强调,我们正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哪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大家要过上全面小康的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省延边州调研时的讲话》(2015年7月)

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项艰巨任务,必须付出更大努力。要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结合,释放政策动力与激发内生潜力相结合,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民委关于加快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报告”上的批示》(2015年8月21日)

60多年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形成了党的治藏方略,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牢牢把握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不动摇;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必须把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同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紧密结合起来,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做好西藏工作;必须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

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依法治藏,就是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富民兴藏,就是要把增进各族群众福祉作为兴藏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民族团结和民生改善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让各族群众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长期建藏,就是要坚持慎重稳进方针,一切工作从长计议,一切措施具有可持续性。凝聚人心,就是要把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结合起来,把人心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来。夯实基础,就是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把基层组织搞强,把基础工作做实。

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放到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上来,把实现社会局势的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作为硬任务,各方面工作统筹谋划、综合发力,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把基础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要大力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相互欣赏、相互学习。要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8月24日至25日)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都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中央这么重视民族工作,这么重视脱贫工作,就是要更好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更好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更好凝聚各民族智慧和力量,各民族一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实现这个心愿和目标,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各民族大家的梦,也是我们各民族自己的梦。中国共产党就是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着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大家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向着伟大理想去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的讲话》(2015年9月30日)

要教育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12月30日)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要着力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有序开发民族地区特色优势资源,提高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层次,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建设资金要向民族地区倾斜,让民族地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尊重民族差异、包容文化多样,深化创建活动,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和睦、共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6年3月10日)

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各民族都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聚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察时的讲话》(2016年7月21日)

我们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是一家人,大家要相亲相爱、共同团结进步。

希望青海在生态文明先行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建设中不断创造新业绩。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在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中做到和睦相处、团结共进,共同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省考察时的讲话》(2016年8月23日)

托乎提汗·库尔班是家喻户晓的库尔班·吐鲁木大叔的女儿。2017年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给托乎提汗回信:“希望你们全家继续像库尔班大叔那样,同乡亲们一道,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模范,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创造新疆更加美好的明天。”

---《习近平总书记给托乎提汗·库尔班的回信》(2017年1月)

新疆是我国西北重要安全屏障,战略地位特殊、面临的问题特殊,做好新疆工作意义重大。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等为重点,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巩固民族团结,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要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政治责任,立足抓早抓小抓快抓好,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要从稳疆安疆的战略高度出发,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多搞一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多办一些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要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南疆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实施好农村安居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善农牧区和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努力让各族群众过上更好生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团结凝聚、共同奋进的历史。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新疆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也是13亿多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要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军政团结、军民团结、警民团结、兵地团结,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要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把民族团结落实到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环节各方面,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7年3月11日)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2017年10月18日)

锐意创新、埋头苦干,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必须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注重从少数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创新载体和方式,搞好网上和网下结合,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的各种利益矛盾,把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得更加牢固。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5日)

我们常讲,做人要有气节、要有人格。气节也好,人格也好,爱国是第一位的。我们是中华儿女,要了解中华民族历史,秉承中华文化基因,有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要时时想到国家,处处想到人民,做到“利于国者爱之,害于国者恶之”。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2日)

(党委统战部供稿)


●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18-1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村干部误工补贴人数和标准的确定,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八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经济建设

第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发展多种经营要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发展乡镇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同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和建设小城镇相结合。

(三)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村党支部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五)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科技发展经济。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制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十三条  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第十四条  搞好村镇规划,改善村镇面貌,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第十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第六章  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六条  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本领。

第十七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

第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组成。乡镇党委书记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应当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决定重大事情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委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  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第二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党员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适合农村特点,贴近党员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发挥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乡镇党委每年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一次。

第二十五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村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

第二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要组织开展党员联系户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二十八条  加强和改进对外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外来党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严肃查处。处分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对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要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三十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县(市)党委负责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中央组织部所有。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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