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西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西政职办〔2017〕1号),现就我校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组织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定的原则、范围、对象、档次及条件
2017年政工职评工作继续遵循“严格、认真、审慎、公开”的要求,坚持专业职务资格评定与专业职务聘任分开评定的原则。
评定的范围、对象、档次及条件,严格按照市职评办2017年印发《西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审政策及政策说明》执行。强调参评人员“直接”从事或“主要精力”用于思想政治工作,评判其岗位是否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取得的成绩是否是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实绩。
为适应新形势下职称改革的要求,从今年起,取消对参评人员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初级职称申报者仅填报个人信息,报送学校认定;另外,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代表作品中必须提交一篇实践工作创新案例(一式3份)。
(一)政工师学识水平要求: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
2、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的有效途径,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二)高级政工师学识水平要求: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的有效途径,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或有专著。
4、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学历、年限及专业化成果条件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17年政工职评工作从6月启动,分三个阶段,年内完成。
(一)申报考核阶段(6月至7月)。申报人需填写参评申请(见附件2),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党委宣传部登记报名。登记后,申报人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全面考核申报人现实表现,审核申报材料,核实原件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学校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问题,再填写《西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报告》(简称《审核报告》),并加盖公章,报校党委会审议。
(二)评议推荐阶段(7月至8月)。党委宣传部整合申报材料后,报党委会进行评议投票,得票数超过党委会成员半数者方可被推荐。最后填写《西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简称《推荐表》)、《西安市已获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简称《确认表》),与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政工职评办。
(三)评审发文阶段(9月至12月)。市政工职评办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印发文件,对已获得中、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完成发证、归档等相关后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参报要求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政工职评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把握参评范围,不得超范围申报;二是认真执行评审标准,确保推荐质量;三是所有材料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材料报送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西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各一式三份)。申请初级职称者仅需填报《申报表》一项。
《西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报告》、《西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各一份)。
以上材料不得装订。
表格必须以手写上报。《申报表》中的“业务工作报告”由本人的业务工作总结缩写而成(手写或机打),不得粘加附页,不得将业务工作总结复印粘贴。
2、个人业务工作报告、组织考核材料(各一份)、创新工作案例(一式三份)。
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包括:个人简历,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获得荣誉,撰写作品,重点总结获得现有职称后在政工岗位上的工作实绩。总结最后需另起一行,写清楚自己拟报专业职务的档次。字数2500字以上。标题为:×××同志业务工作总结,黑体,二号字。正文格式为A4纸、仿宋3号字。
组织考核材料撰写要求:考核材料,是组织上对申报人各方面情况所做的实事求是的介绍和评价。组织考核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认真的考核撰写。标题为《关于×××同志申报×××职称的考核推荐材料》,格式为:黑体,二号字。正文格式为A4纸、仿宋3号字。
考核材料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人姓名、性别、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及毕业时间、现任职务等。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工作、学习情况,依据本人档案登记分时段(年、月)填写,并写明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年限。
(3)申报人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表现、思想品质评价、工作态度。
(4)学识水平。
(5)专业能力。
(6)工作实绩。
最后明确同意申报哪一级政工职称。材料要具体、写实。字数2000字以上。
创新工作案例:标题自拟,格式为:黑体,二号字。正文格式为A4纸、仿宋3号字。字数不少于3000字。
3、学历证、已获得的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审核后即退回),以及复印件。
4、代表作品原件,包括论文、著作、调查报告、创新工作案例。
个人代表作品必须紧密结合申报人自己的工作实际,分析和探讨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提出对策,总结经验。代表作品不包括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工作报告。
5.凡参评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一同上报:
(1)个人业务工作报告
(2)组织考核材料
(3)各类证书目录
(4)代表作品目录
(5)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政工系列职称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
(6)所有填写的各类表格
全部材料用240mm×340mm牛皮纸质档案袋封袋,档案袋封面说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简要目录。
申报材料上要求组织推荐意见明确,盖齐印章。
详细填报《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政工系列职称人员登记表》。
所有表格、材料内容填写必须规范、真实、具体、完备。
(三)时间要求
1.6月12日前报送《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参评申请表》。
2.6月15日前报送《申报表》。
3.公示期结束后,6月30日前报送《审核报告》。
4.党委会初审同意申请人申报后,申请人于7月30日前报送所有资料。
附件:1.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学历、年限及专业成果条件
2.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
参评申请表
3.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政工系列职称人员登记表
中共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1
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学历、年限及专业成果条件
申 报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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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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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工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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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专学历 ,任助理政工师4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任助理政工师4年;
3、双学位、研究生班、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
4、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5、大专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其他系列初级职称,在获得初级职称之后,应在政工岗位上工作满3年;
6、已获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政工岗位上工作满1年, 可以平转政工师;(平转要求)
7、符合以上条件申报人员还必须提供代表作品2-3篇,其中有1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不包括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及平转政工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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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级
政
工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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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学历 ,任政工师5年;
工龄未满12年,参照高级政工师破格条件,要求获得相应思想政治工作荣誉,或者有1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重点高校)以上报刊公开发表;
2、双学位、研究生班、硕士学位,任政工师5年;
工龄未满10年,参照高级政工师破格条件,要求获得相应思想政治工作荣誉,或者有1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重点高校)以上报刊公开发表;
3、博士学位,任政工师2年以上;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已平转为政工师的,获得政工师职称2年后,并且原中级职称专业年限和政工职称专业年限累计满5年,可申报高级政工师;(平转要求)
5、大专学历,年龄50岁(含50岁)以上,专业年限达17年,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任政工师5年以上,专业年限按照规定进行计算和折算;
大专学历,年龄50岁以下45岁(含45岁)以上,专业年限达17年,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任政工师5年以上,还必须在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才可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年限按照规定进行计算和折算;
6、符合以上条件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代表作品3-5篇,其中有2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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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参评
申 请 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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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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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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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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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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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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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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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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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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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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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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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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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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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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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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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职称及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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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评职称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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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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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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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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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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