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教育第一课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组织开展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有效方式。为把此项活动不断推向深入,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2014年秋季开学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以学习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针对大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学法、用法、守法观念和意识,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教育教学实际和特色,创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
二、时间安排
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安排在9月1日—9月5日(开学第一周内)进行。
三、活动形式
各学院、学工部、思政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可结合实际,重点做到“八个一”,即:一次升国旗仪式;一场报告会;一堂主题班队会;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份宣传页;一次主题征文活动;一场演讲比赛;一个主题小节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布置、严密组织,切实安排好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工作。学院领导要深入班级,组织开展好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带头作法制教育报告,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其中,确保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取得实效。
2.做好工作结合。各学院、学工部、思政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及新生入学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引导,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建立长效机制。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开展三年来,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社会反映良好。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从2015年起我校将不再统一安排,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第1周,自行确定主题、内容、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活动结束后,要将总结及时报党委宣传部。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内(9月6日前),及时总结本单位法制教育第一课的开展情况,填写统计表(见附件),并将活动小结及统计表(含电子版)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姗姗 邮 箱:106233446@QQ.com
西安文理学院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