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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校党员深入学习新《党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2] 阅读次数:[ ]

关于组织全校党员深入学习新《党章》的通知

各党总支: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中国共产党现行的《党章》,是于2012年11月14日在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部分修改并审议通过的。在中国共产党西安文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校党委号召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新《党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充分认识学习新《党章》的重要意义

《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准确把握了新形势下对党的建设和共产党员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共产党员行动的指南。

各党总支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学习新《党章》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学习贯彻新《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记党的宗旨意识、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党员义务、权利等基本知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

二、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各党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

(一)集中学习。通过读原文、辅导报告、书记上党课、观看教育专题片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确保学习覆盖面最大化。

(二)党员自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引导党员通过读原文、网络、干部网络课堂、辅导教材等方式进行自学。

(三)互动学习。组织党员通过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互动学习,重点是结合学习贯彻新《党章》,促进工作能力的提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为我校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学以致用。全体党员要把学习新《党章》与做好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以学习新《党章》的新成效指导工作,为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党委宣传部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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